實際應用

呆帳解釋

呆帳 (Bad Debts expense),又稱壞帳、呆壞帳,為應收帳款無法收回的部分。歸屬為費用類,出現在損益表中。

呆帳發生的原因,是因為企業為了銷售商品,而給予客戶信用融通,因此呆帳的產生是為了創造收入而發生的一項費用。

當然,銀行或者財務公司放款,之後其客戶的生意清盤,也會產生壞賬。不過,當壞賬已經歸入損益表,作為支出部份,但是期後又收回,即是又稱為收入。

會計上應於何時認列此項費用,有不同的見解。大多數情形下,債務人都是拖欠多時,且累計一定的欠款後,才會避不見面,或宣告倒閉。此時應收帳款幾乎可以確認完全或絕大部分無法收回,列呆帳費用將毫無爭議。

然而,這個主張顯然無法符合收入費用配合原則。由於商品銷售的收入已在當期認列,為創造這些收入,而產生的呆帳費用,原則上必須於同一期間認列入帳,才能達到收入費用的配合,而不是等到實際呆帳發生時才認列。